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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比利时大使费胜潮在《欧盟记者报》发表署名文章《一个中国原则的事实和法理基础不容置疑、无可争辩》

来源:(驻比利时大使馆) 2026-06-12 11:36

近期,个别人士炒作非法无效的“旧金山和约”,鼓吹“台湾和澎湖列岛是‘无主之地’”,甚至提议承认台湾为“独立国家”,支持台湾“加入国际组织”。这是企图否定一个中国原则的虚假叙事,不仅挑战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也是在挑战《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挑战战后国际秩序,践踏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历史经纬清晰,法理事实清楚。早在12世纪,中国政府即在台湾建立行政机构,行使管辖权。1895年,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落败,被迫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台湾从此沦为日本殖民地达50年之久。1943年,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9月,日本签署《日本投降条款》,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0月,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至此,台湾重回中国版图。上述历史事实和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充分证明,台湾地位问题早在中国抗日战争胜利时就已经得到解决。

19491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主权,包括对台湾的主权。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也绝不允许分割,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也绝不允许改变。1971年通过的联大第2758号决议,宣布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并驱逐蒋介石的代表,两项内容密不可分,明确宣告盘踞中国台湾地区的蒋介石集团不具有代表中国参加联合国的权力。决议中没有出现“台湾”字样,是因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主权国家,根据《联合国宪章》,不允许以地区名义向联合国派出代表,自然也就不能使用“驱逐台湾当局代表”的提法。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官方法律意见也明确指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联大第2758号决议充分反映、郑重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所谓“旧金山和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2年,由美国纠集一些国家,在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情况下,对日本单独媾和而发表的非法、无效的文件。这一文件违反1942年中美英苏等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对台湾主权归属等任何涉及中国作为非缔约国的领土和主权权力处置都是非法、无效的。通俗来讲,如果有人未经你许可,并在你不在场情况下,径自做出瓜分你合法持有土地的决定,那么这个决定就是非法、无效且荒谬的。

今天,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尚未完全统一的国家,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法理和事实从未改变,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的亲情纽带和血脉基因从未中断,无论“台独”分裂势力说什么、做什么,中国终将统一,也必将统一的历史大势不可阻挡。比利时的国徽上镌刻着国家格言“团结就是力量”,相信比方朋友完全明白团结统一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希望比方认清“台独”分裂的严重危害,不被“台独”势力的歪理邪说所迷惑,更不为其张目,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当前中比关系良好发展势头,推动双方各领域交流合作取得更多成果,为国际公平正义与地区和平稳定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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